[摘要]今日起,深圳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,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,对新增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,1月1日起开罚。
今日起,深圳全市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,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,对新增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,1月1日起开罚。其中,经营性停车场也将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,欢乐海岸停车场已成为全市首个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的停车场。
欢乐海岸停车场已设定交替通行标志
据深圳交警局指挥处勤务科丁岩冰警官介绍,今日起,除了在已经施划交替通行标志、标线的路口,继续加强交替通行引导、查处工作外,深圳交警还将在其他未划交替通行标识,但符合“车道减少的路口、路段”,以及因事故、拥堵等原因导致“车道减少的路段、路口”,经营性停车场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。机动车行经这些路段、路口,都应该按照“拉链”方式交替通过,全面推行“拉链式”交替通行。
今日至12月31日为全市交替通行的过渡期,对于新增的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,深圳交警将进行警示教育,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罚。
同时,开展“市民提议,我来设立”活动,根据市民提意见和建议,筛选出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道路,及时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、标牌、标线,安装视频抓拍设备,再推出一批新的交替通行路口。
此外,深圳交警还将推行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内部交替通行措施,对符合条件的停车场,特别是出入口、收费岗亭路段,要求全市所有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交替通行标识指引设置,在高峰期安排人员进行引导,争取在我市形成出门就交替通行的文明驾驶习惯。